2022年州财政局部门预算
2022年州财政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单位离退休预算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5、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6、支出预算明细表—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7、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1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1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4、政府性基金
15、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拨款
16、经费拨款
17、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18、三公经费预算表
1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整体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执行全州财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导全州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州与县市、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制度及办法,参与涉外财政、债务等的国际谈判,并签订有关协议、协定。
3、承担州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州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代编全州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州财政总决算;受州人民政府委托,向州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州本级和全州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订州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州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反馈政策执行情况,提出调整建议。研究制定州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或报请州人民政府审批地方税收的减免工作。负责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按规定承担地方关税管理的有关工作。
7、负责制定全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州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8、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州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负责国有资产管理,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9、负责办理和监督州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州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州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州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州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1、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州人民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
12、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13、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审批政府采购方式,拟定政府采购政策、制度、办法,依法管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政府采购制度和合同执行情况。
14、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设置。湘西州财政局内设机构包括:州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州财政事务中心、州民族财政科学研究所等3家二级机构及直属事业单位。州财政局机关内设科室包括办公室、综合科、税政法规科、预算科、国库科、行政科、政法科、科教科、文化科、经济建设科、农业科、社会保障科、企业科、对外经济贸易科、金融与债务科、资产管理科、会计科、绩效管理科、财政监督检查科、信息管理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融资监督管理办公室、产权管理科、企业改革发展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科、资本经营合作科、监事会工作室、业绩考核与分配科、党委办、人事科、纪检监察室、直属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33个职能科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湘西州财政局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州财政局本级以及州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州财政事务中心、州民族财政科学研究所等3家二级机构及直属事业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州财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州财政局本级及下设2个独立核算单位,本单位为州财政局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本级为行政单位,下属单位为事业单位,预算编报类型为汇总表。
纳入本套预算编制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3个,与上年保持一致,2022年部门预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州财政事务中心、州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79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95.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下级上缴收入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收入相较于去年增加149.97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79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409.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64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0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9.69万元。支出相较于去年增加149.97万元,主要是单位职工工资增加、聘请人员工资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79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09.47万元,占8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64万元,占5.28%;卫生健康支出108.5万元,占3.88%;住房保障支出129.69万元,占4.64%。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2,378.2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417.01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财政事务)支出417.01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业务开支及机关运行维护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州财政局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7.48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22.4万元,增加5.5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整体收入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2年本部门机关本级、州财政事务中心、州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等3家行政事业单位的“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减少11.2万元,主要是接待费减少。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3万元,部分会议费预算从项目经费列支;培训费预算18.2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业务培训;晚会、论坛等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0.7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75.7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45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79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78.29万元,项目支出417.01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单位离退休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离退休人员共93人,收入98.29万元,含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及福利费和离退休人员福利费及相关待遇。支出98.29万元。
八、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