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0日)
一、预安排工作完成情况
(一)对各县市区月报工作示范企业、乡建设情况进行了调度。
发现各县市对此工作大多以完成上报安排的任务为主,缺乏创造性、主动性,以应付为主,具体体现在:
1、企业底数不清,没有做到应报尽报;
2、对企业抽查,核查不力;
3、对乡镇督促指导不够;
4、对企业处罚不严;
5、企业的主体责任欠落实,多以应付为主。
(二)对被扣分3分以上企业进行了抽查,县局没有进行立案查处,没有起到震慑作用。
(三)各县市区进一步澄清了月报工作企业底数,共551家,上 报报表490家,占总数88.93%,其中:非煤矿山企业293家,上报报表278家;尾矿库企业55家,上报报表40家;危险化学品企业99家,上报报表97家;烟花爆竹企业71家,上报报表42家;有色、冶金规模以上企业36家,上报36家。
二、打非工作
1、开展了执法巡查,对花垣县尾矿库企业,龙山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古丈、保靖非煤矿山企业,古丈危险化学品进行了执法抽查。
2、对二家企业涉嫌非法生产和建设进行了立查处。一是对古丈县湖南汉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危险化学品生产新建项目未经安全审查许可,擅自非法建设进行了立案查处;二是对保靖县湘亚金石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涉嫌边进行安全设施建设施工边组织非法生产进行立案查处,现两案件正在办理中。
三、其它工作
1、参加了全州安监系统首届“安全生产杯”篮球、乒乓球赛的筹办;
2、参加了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总结阶段的活动。
四、下步工作安排
(一)开展月报工作情况督查,下发督查通报,对各县市区全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评;
(二)做好对已立案案件的办结;
(三)继续加强与业务科室的合作,强化联合执法,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四)完成全年的工作总结和有关资料的上报;
(五)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