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州人大十五届一次会议第55号建议的答复
尹海霞代表:
关于您在“两会”上提出的第55号《关于弘扬“乡贤文化”促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第一,我们认为您的建议很好,具有较高地实际指导意义。“乡贤”,在线词典释义,指乡里中德行高尚的人。由乡村振兴人才发展到乡贤乃至乡贤文化,少了距离感多了人情味,更符合乡村发展的治理模式,更让人信服,农村“德治”效果会更好。对乡贤文化的宣传引导,正是乡村文化振兴的贯彻与落实,也是对乡村文化振兴的响应与号召。在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大决战中,湘西州发挥精准扶贫首倡地首倡之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蓬勃开展,农村致富带头人人才培养工作卓有成效,但在乡村振兴的新征程中,如何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为乡村振兴增添更多文化色彩、提供持久精神动力,进一步促进乡村育才聚才作用,吸纳各行各业的“新乡贤”返乡奉献,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人才保障,仍然存在需要继续探索的政策和制度空缺。但需要说明的是,乡村致富带头人上升为乡贤乃至乡贤文化的话,必须坚持在党的统一领导之下,这种新时代的乡贤和乡贤文化与传统的乡贤和乡贤文化是有着本质区别的。
第二,我州乡村振兴工作已经在乡贤文化建设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根据州委州政府对乡村振兴工作描绘的蓝图,我州脱贫攻坚巩固期甚至更长一个时期内,全州将在全面巩固脱贫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的前提下,深入推动产业就业富民行动、美丽乡村建设行动、乡村育才聚才行动、乡风文明铸魂行动、治理效能提升行动、基层党建引领行动等“六大行动”,奋力在脱贫地区乡村振兴中走在前列。这六大行动,可以说涵盖了乡村振兴的各方面各领域,是整体性、系统性工程,是乡村振兴工作的基本遵循。其中乡村育才聚才行动实施细则提出,“建立健全乡村人才培养、引进、管理、使用、流动、激励等系统完备的政策体系,把乡村打造成为人才‘磁场’,真正让各类人才‘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在农村广阔天地大施所能、大展身手。”乡风文明铸魂行动实施细则提出,“深入实施‘培根’‘立德’‘铸魂’三大工程,建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四史’宣传教育,不断增进农村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坚定不移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围绕以上蓝图,我们在乡村振兴人才引进、培养,致富带头人培训以及乡贤文化培育方面主要狠抓了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开展“迎老乡、回故乡、创三湘”活动。出台了《湘西州2022年“迎老乡、回故乡、创三湘”活动实施方案》,通过建立回乡人才“资源库”、搭建人才对接“联络桥”、用好创业支持“政策包”、优化回乡创业“服务池”等方式,鼓励引导更多湘西籍成功人士、优秀能人志士回湘西创业兴业,助力乡村振兴;今年初湘西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刘珍瑜主持召开了“迎老乡、回故乡、创三湘”座谈会,50名湘西籍在外创业成功人士和返乡创业典型代表参加,会上积极宣讲我州创业优惠政策,宣讲家乡发展故事、传播家乡正面声音,增进对家乡的了解,增强返乡回乡创业的意愿和信心;同时积极搭建“返乡创业之家”“乡贤馆”等交流平台,为其提供精心创业服务,以真情召唤厚重乡情、激发回归热情、点燃创业激情,带动人才回归、项目回投、资金回流、信息回传。截至目前,初步确定155名湘西籍在外创业成功人士返乡投资兴业,计划创业投资项目31个,计划投资金额8.6亿元。
(二)制定返乡创业优惠扶持政策,搭建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和创业带动就业重点乡镇建设平台。提请州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岗位保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州政办发〔2022〕24号)文件,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全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从加强创业平台建设、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实施税费减免政策、保障返乡创业企业用地、优化金融服务、鼓励各类群体返乡创业等方面,全力支持各类人员返乡创业,助力乡村振兴。同时配套制定了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培训、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创业示范典型奖补、创业专家团队、创业项目库、创业重点乡镇等十余个创业扶持具体政策,全方位支持返乡创业。三年来,湘西州12家创业孵化基地累计入驻孵化基地孵化企业1090家,增加就业岗位12580个,开展各项服务活动1852场次,服务各类创业者8350人次;截至目前全州累计建成创业重点乡镇25个,打造重点农村专业合作示范社及重点民营示范企业280个,培育创业重点示范户2400余个,吸纳了2.6万名建档立卡(贫困监测户)等就业困难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
(三)积极开展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培训工作,着力引导乡村振兴人才发展为新时代乡贤人才和乡贤文化。根据州委州政府对乡村振兴工作描绘的蓝图,乡村人才振兴既需要充分发挥内生人才的特质,又要充分利用外生人才的优势,共同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州乡村振兴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州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的决策部署,一方通过高素质人才引进、武陵人才计划和向乡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等政策,强化外生动力;另一方面通过加强农民教育培训,深入实施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等,培养高素质农民队伍。以此引导全州乡村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建立健全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全面提高基层治理效能。为此,州、县乡村振兴部门将在今后一个时期,以发展带动、强村富民为切入点,通过精准培训,逐步打造一支留得下、用得上、靠得住的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型、乡村建设型、乡村治理型三种人才队伍,发挥好“头雁”效应,为全面提高基层治理效能服好务。在人员选派方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参训对象必须经过村级推荐公示、乡镇审核;个人必须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个人信用记录良好且在农村一二三产业中具有一定规模和示范带动作用的种养大户、集体经济负责人、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家庭农场经营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农业经理人,村支两委干部、乡村振兴帮扶工作队、帮扶干部、助力乡村振兴的社会人士等。2021 年全州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培训计划任务为626名,分产业发展型和乡村建设型两大类,两类人员参训比例约为 1:1。产业发展型培训对象主要在已带动 5 户普通农户或 3 户脱贫户且年度销售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种养大户、集体经济负责人、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家庭农场经营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服务对象超过 3 家机构或 10 户农户的农业经理人等人员中遴选;乡村建设型培训对象主要在现任村支两委干部、乡村振兴帮扶工作队、帮扶干部、助力乡村振兴社会人士等人员中遴选。今年全州又已经落实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型、乡村建设型、乡村治理型全省培训计划894名,超额完成877人的省培训计划。
(四)积极开展创新创业示范典型和实用技术人才评选活动,助力乡村振兴。一是开展创新创业初创示范企业评选活动。坚持“公开公平、效应优先、示范带动、量化择优”的原则,按照“自主申报、县市推荐、专家评审”的程序,每年由州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湘西州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310”工程、创业领军企业、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评选活动,每年评选10个创业带动就业个体工商示范户(含家庭农场)、10家创业带动就业示范民营企业、10户创业带动就业农村专业示范合作社,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0万元奖补资金。二是开展乡村振兴实用人才(州级)评选活动。由州人社局会同州乡村振兴局共同组织实施,计划从农业、经济、文化、工程、卫生等5大领域11个专业中,每年评定一批州级、县级、乡镇级对湘西州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实用人才和领军人物,预计到2025年,全州将培育500名以上州级乡村振兴实用人才、2000名以上县市级乡村振兴实用人才、5000名以上乡镇级乡村振兴实用人才。其中2021年度,经个人申报、乡镇推荐、县市初选、州级评审、社会公示等一系列评审程序,王辉等93位乡村能人被评定为2021年度州级乡村振兴实用人才。
(五)严格践行党管人才的原则,为新时代乡村振兴工作的人才振兴贮备后备力量。全州通过建立健全乡村振兴人才“引、育、用、管、激”全流程政策体系,至2021年底引进和培育服务乡村的农技特岗生、农村教师、乡村医生等各类急需紧缺人才共4920名,引导和支持3700余名外出能人、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回乡创业,目前有30%的农民大学生进入村干队伍,20%的农民大学生成为产业致富带头人;组织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实用人才等各类培训班736场次,7.1万名学员技能得到提升;引导1100余名科技特派员扎根乡村振兴一线服务;全州共计培训并录入系统致富带头人9323名;精准选派1796支工作队、4613名干部到村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进一步优化村“两委”成员年龄结构,村(社区)支书、主任“一肩挑”的村占比97%,实现对1789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9300多名村(社区)“两委”成员乡村振兴工作“集中面训”和“线上直训”全覆盖。以上这些措施的实施,其目标是希望在带动农村产业发展,帮助全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同时,锻炼和贮备广泛的新时代乡村振兴人才后备资源库,为党管人才提供基础,为新时代乡贤乃至乡贤文化建设做好准备。
第三,关于建议中提议的具体答复。您在建议中明确提出的“出台吸纳乡贤参与乡村振兴的相关配套政策,如允许乡贤担任村支两委带头人,给予乡贤经济上的合理合规补贴,赋予乡贤精神上的尊重、地位等。”综上所述,这些建议在我州均有一定程度的实践,特别是在编制乡村振兴村级规划的过程中,我们还对乡贤参与其中作出了明确安排,要求各行政村编制村级规划时要广泛听取乡贤的建议,吸收他们的聪明才智,特别是在长远产业发展方向方面,要充分借鉴他们开阔地视野作出长期规划,然后坚定信心、稳步发展。
当然,乡村振兴农村致富带头人作为一种经济现象,可以广泛大量存在,实践中对乡贤赋予基层权力方面我们不能一蹴而就,必须在长期乡村振兴工作中受到全体村民的自觉拥护和民主选举推荐提名,并自愿接受党委政府的进一步考验和选拔;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要防止几种个别现象地滋生和蔓延,防微杜渐,防止温水煮青蛙,慢慢侵占农村基层政权组织,比如经济利益高价输出交换部分基层自治政权、伪乡贤道德绑架基层组织参政议事、金钱拉票贿选、老乡回归与当地宗派势力或黑恶势力勾结操弄基层民主选举等。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协调组织和人社部门大力开展新时代乡贤文化培育工作。鼓励各县市吸引和凝聚各界人士回乡支持农村建设,使他们以自身的学识、技艺、经验、专长、修养反哺桑梓,推动家乡乡村振兴事业蓬勃发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