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解读
一、背景及依据
国家层面:2020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新时代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担负着引领转型升级,推动绿色发展的双重使命。
2020年7月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绿色出行创建行动方案》(交运函〔2020〕490号),2021年10月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又联合印发了《绿色出行创建行动考核评价标准》(交办运函〔2021〕1664号),制定了绿色出行创建城市考核评价标准,要求到2022年,绿色出行比例大于等于70%,绿色出行服务满意率大于等于80%,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比例不低于50%,为新能源汽车绿色出行提出了具体目标。
省级层面:2021年2月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 《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1〕4号),要求按照“规划引领、科学布局、适度超前、有序建设”的原则,到2025年底前建设运营充电桩40万个,长株潭城市圈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三市核心区公共充电设施服务半径小于1公里,其它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设施服务半径小于2公里,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充电站间隔少于50公里,基本建成“车桩相随、开放通用、标准统一、智能高效”的充电设施体系。着力开展居民区、高速公路及国省道沿线、公共停车场、单位内部停车场、专用车停车场、旅游景区、农村地区等充电设施建设,加快建成湖南省充电设施智能服务管理平台,并推进充电设施装备技术研发、商业模式推广、标准体系建设和行业监管。
州级层面:湘西州第十二届党代会提出,绿色低碳发展,是时代潮流。要积极推广应用绿色技术,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州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着眼打造全国绿色低碳发展样板区,高水平建设颜值更靓的美丽湘西。州委州政府提出的低碳发展,与国家绿色出行的战略高度契合,当前加快全州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绿色出行,是湘西州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一是提出了工作目标。初步拟定建设目标,2022年全州建成充电设施3400个以上(其中公共充电桩700个以上,个人充电桩2700个以上);到2025年,全州建成充电设施8600个以上(其中公共充电桩1600个以上,个人充电桩7000个以上)。二是提出了建设比例。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1〕4号)文件要求,拟定了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设施服务半径小于2公里;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充电站间隔少于50公里;新建住宅小区专属停车位,按100%配建比例预留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条件;各类应用场景配件比例不低于30%等方面的建设要求。三是提出了重点任务。初步拟定了加强规划引导,严格落实配建比例要求,推动既有居民小区、单位内部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推进公共服务领域和协调落实城际快速充(换)电设施建设,积极探索技术服务创新,加快新能源车推广等8项重点工作。四是提出了实施方式。初步拟定鼓励县市区整合公交车、出租车、环卫车辆专用场站,国家行政企事业单位院落停车位,公立学校、医院停车场,以及市政道路、国有景区、高铁站、国有经营性停车场等各类政府资源,探索通过特许经营方式选择投资运营主体。鼓励已建居民小区业主委员会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小区公共充换电设施。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充换电设施,加油站、商场、酒店、景区等自建公共充电设施。依法执行新建公共建筑和老旧小区改造对配建充电设施的规划要求。五是提出了部门职责。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是统筹推进本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主体责任。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能职责,负责相关领域的建设、保障服务。
州发改委
2022年7月22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