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狠刹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不正之风
9月1日,古丈县纪委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中秋国庆期间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有关要求,坚决防止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以及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反弹。
通知要求,全县各乡镇、县直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在中秋国庆节假日期间,严格落实“十个严禁”,即严禁用公款购买月饼、购物卡等节礼;严禁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各类支付凭证;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接待;严禁使用公款组织旅游或到景区游玩;严禁公车私用外出旅游和探亲访友;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严禁滥发津贴、补贴、现金和实物;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
两节期间,县纪检监察机关将采取专项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对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重点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者,从严从快查处,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予以公开曝光。此外,县纪委还在县电视台等媒体公布举报电话,呼吁广大群众加入作风建设监督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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