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打造“跨省通办”“龙凤”样本
一、背景介绍
湖南省龙山县与湖北省来凤县县城毗邻而居、一水双城,两地山同脉、水同源、民同俗、人同宗。2011年,国务院批复设立“武陵山龙凤经济协作示范区”,两县经济呈现融合发展态势,交往日益密切,同时也对政务服务同城化、便利化提出了新要求。近年来,两地依托区位优势,坚持需求导向、改革创新、便民高效、依法监管原则,积极破除行政、平台、数据壁垒,大力推进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等重点改革工作,以点带面扩大通办事项范围,逐步探索出了可复制、可推广的“跨省通办”“龙凤”样本。
二、主要做法
为解决不动产登记受理条件、审批流程标准不一致等问题,两地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线上依托两省不动产登记系统平台,提供网上申请、内网审核、电子证照下载等网上服务;线下以申请人‘异地申请、属地审核登簿缮证’,辅助开展‘异地代收服务’,解决企业、群众异地办理不动产登记“跨省跑”“多地跑”“折返跑”问题。
(一)建立跨省协作机制。一是协作制度化。签订不动产登记高频事项“跨省通办”工作战略合作协议,制定《湖南省龙山县与湖北省来凤县不动产登记高频事项“跨省通办”“异地代收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业务范围和操作流程,确保工作推进有思路、有举措、有成效。二是沟通常态化。建立不动产跨省联席会议制度,两地分管领导、业务部门结合工作推进情况,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定期研究不动产“跨省通办”难点、堵点问题,持续优化工作流程,提升服务效能。三是考核长效化。明确跨省通办业务以当地管理为主,服从双方行政综合管理制度,统一组织开展“跨省通办”窗口人员辅导培训,两县工作人员参与对方单位平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实现考核结果互认。
(二)完善统一服务标准。一是标准统一。开展不动产“跨省通办”异地代收服务,刻制不动产登记中心异地代收专用章,窗口工作人员按照统一标准完成受理登记,及时寄送移交至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存档,在实现受理标准统一的同时,确保了资料管理规范安全。二是流程统一。建立不动产登记运行管理机制和协同办理授信机制,明确两地事项标准、业务规则以及业务流转程序和联动模式,实现收件受理、过程办理、办结送达全过程规范统一。
(三)打造高质高效服务。一是窗口服务有质量。在两县政务服务大厅互设不动产“跨省通办”综合专窗,配备相应的硬件设备,明确窗口具体职责,做到专人专岗,确保工作落实落细。二是线上服务有效率。将政务外网专线互延至对方大厅,落实各不动产登记机构互信、协作要求,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共享,申请人在线申请不动产登记业务,完成上传申请资料,实现异地办理不动产登记事项。三是免费快递有温度。实行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免费双向快递服务,双方材料运转、不动产权证书(证明)提供EMS免费邮寄送达。
三、工作成效
(一)不动产登记实现“就近办“。自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专窗试运营以来,累计办件达7775件,特别是疫情期间,通过网上办理等方式,有效解决了两县群众办事的需求。目前,所有“跨省通办”业务办结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两地群众切身感受到了“跨省通办”服务带来的便利,有效地提升了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高频事项实现“马上办”。以往因就近入学政策等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两地学生家长经常在不动产登记中心排成长龙,两头跑现象较为普遍,不动产登记系统平台信息共享之后,不动产高频事项基本实现通过手机自主办理。
四、经验启示
(一)进一步推进数据共享。汇交两省数据,避免省之间因数据不通造成过多的资源浪费。同时,明确在网上可办理的跨省通办业务类型,规避一些业务线上询问及审核的不足。
(二)进一步拓清不动产“跨省通办”的业务类型。针对高频简单的一般登记业务类型,可纳入“跨省通办”范畴,涉及未成年人利益、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涉及继承、涉及存在潜在争议可能的,以及复杂疑难业务建议不纳入“跨省通办”,仍遵循属地登记原则。对于信息查询业务,鉴于登记信息并非政府公开事项,同时基于保护产权人的考虑,建议通过网上及掌上终端实现可查询不动产所在地登记信息,以产权人自主查询为主。对于查询某异地区域内权利人产权状况的,提供合法查询依据和理由,逐步通过网上申请,网上反馈查询结果等方式实现异地查询。
(三)进一步降低办理成本。鼓励申请群众通过委托公证等形式委托办理异地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因为不动产普遍价值较大,与其他社保、医疗业务相比较,申请群众对通过网上办理的模式认可度尚不高,通过降低公证成本,借助委托公证方式解决群众异地办理困难,可作为一种过渡方式解决跨省办理不动产登记目前存在的困难。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