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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西州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医教协同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10 09:49:52 字体大小:

        各县市卫健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湘办发【2020】12号)精神,省教育厅和卫生健康委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研制了《关于加强医教协同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们的意见,征求时间:2021年4月10日-2021年4月17日。

        联系人:向羽轩   联系电话8229645

        附件: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医教协同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湘西州卫健委疾控科

                                                                                                2021年4月10日





        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医教协同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 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湘办 发〔202012精神,充分发挥各级教育、卫生健康行政 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医疗机构和家庭的联动优势,加强和 改进全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明确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 见》,完善学校心理育人体系,发挥学校、医疗机构、家庭 协同优势,提升学校心理健康工作整体水平。加强心理健康 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实现对学生心理健 康问题的早预防、早识别、早干预。加强对重点对象的心理 服务,及时疏解心理问题,减少精神心理问题所致极端事件 的发生。

        二、 强化省级统筹

        成立湖南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聘请学校心 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高校有关专家 学者、医疗卫生机构精神心理专家参与,统筹开展对全省学 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指导,负责制定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规范和有关标准,组织开展相关学术交流、专题研讨、人员 培训等工作,提升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三、 开展科普宣传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开展生命教育和心理健 康教育,开足课时,落实课程方案,推进心理健康特色校建 设,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开展心理健康促进训练试点。各级卫 生健康部门要为学校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提供专业技术 支持,协助培训学校科普宣传人员,组织编制适宜不同年龄 阶段学生的心理健康科普读物,指导学校开展心理健康科普 宣传。各级各类学校要面向学生和家长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 及活动,丰富心理健康教育形式和渠道,相关工作纳入对教 师的年度考核,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四、 加强普查和重点筛查

        各地教育部门要推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建设,加强 与专业医疗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的协作,构建学生心理 健康咨询与服务平台、心理问题分级评估系统。在保护隐私 的前提下,推进学校、家庭和医疗机构对重点对象相关信息 的共享。各地可以适当形式组织开展对入学新生心理健康普 查,建立健全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动态监测学生人群心理健 康状况。建立严重心理问题重点排查制度,对有严重心理问 题的学生进行重点甄别,规范认定流程。

        五、 提升干预处置能力

        加强学生常见心理健康问题和精神障碍早期识别与干 预研究,依托科学评估系统进行预警。健全心理危机预防机 制、快速反应机制和专家会诊机制,建立由教师、医生以及 经培训的心理工作者、志愿者等组成的学生心理危机干预队 伍,会同所属学校开展个体干预处置、团体干预指导和追踪 随访。各市州至少确定1所学生精神(心理)健康定点医院, 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设立精神(心理)健康定点医院,引导 有条件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设立学生精神(心理)健康门诊。 搭建学生心理健康服务绿色通道,为出现严重精神心理问题 的学生及时送医、就诊、转诊提供便利。建立病情稳定患者 的正常复学机制,加强对病患学生复学回访和关爱。

        六、 提供心理援助服务

        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建设标准化心理咨 询室,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和开通学生心理援助热线,为学生 提供线上线下的心理援助。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心理健康教 育专业研究部门为学校心理援助提供技术支持。充分利用现 有的社会心理服务资源,为学生人群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加 强对留守儿童、父母长期分居以及事实无人照料的学生的心 理关注和人文关怀,发动当地学校、社区、村委会和社会热 心人士等组成志愿者队伍,为重点对象提供心理援助服务。

        七、 加强人员培养培训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教师培训的 重点内容,分层分类分年度开展,逐步实现全覆盖。加强对 学校负责人、班主任、任课老师、心理健康教师的培训,提 升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对心理健康的认识水平,心理障碍应 对、心理危机处理能力,培养一批具备心理健康促进和干预 能力的骨干心理健康教师。在全省学校试行班主任心理健康 教育认证制度,将经过心理健康教育内容培训或者具备相应 学习经验作为班主任岗位准入条件。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加 强对各级精神卫生专业人员教育培训,提升学生心理健康技 术服务能力,同时为教育部门开展教师心理健康培训提供专 业技术支持。

        八、提升协同合作能力

        各级教育、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领导,指导各地学校、 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协作能力,推进医 教协同各项工作落细落实。建立医教协同工作信息互通机制, 总结交流各地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典型经验。加强对各地 医教协同工作的研究指导,及时发现并推动解决有关问题, 提升人员技术服务能力,确保全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稳步推 进、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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