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9年8月29日在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州审计局局长 印 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18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党中央、省、州部署,州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18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情况表明,2018年,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州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突出打好三大攻坚战,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经济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态势,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
——财政收入稳步增长。2018年州本级完成财税总收入44.94亿元,为预算的121.48%,比上年增加8.86亿元,增长24.56%。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3.77亿元,增长44.71%;上划中央29.61亿元,增长17.19%;上划省级1.56亿元,增长20.20%。
——支出结构优化有力。2018年州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1.62亿元,为预算的105.68%,比上年下降6.00%。其中保工资运转支出10.42亿元,占25 %;扶贫社保教育卫生等民生支出 20.88亿元,占50 %。支出结构较为合理,各项保障精准有力。
——财政改革积极推进。推进州本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已完成299个预算单位初始化工作,136个部门已集中会计电算化;积极消化存量资金,将特设户资金纳入预算系统管理,加快支付进度;推进政府会计制度改革,35家试点单位推进政府会计准则体系。
——财政管理不断提升。推进“互联网+监督”平台建设,加大民生资金公开力度;制定出台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强化预决算公开透明;扩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范围,力争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全覆盖;加强财政评审管理,规范投资项目健康运行。
——审计整改成效较好。对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各级各部门按照州委、州政府部署,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州审计局逐项跟踪督促。目前,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都得到了整改,州政府新制定出台制度15项,被审计单位修订完善管理制度122项。根据审计移送案件线索,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人,诫勉谈话25人,约谈12人。其中追究司法责任5人。
一、州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州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州财政局具体组织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州财政局编制的州本级决算草案反映,2018年州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4.36亿元,支出及债务还本等41.45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54亿元,结转下年支出4.37亿元。基金收入5.68亿元,支出及调出4.13亿元,结余1.55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4327万元,支出或调出等4192万元,结余135万元。社保基金收入11.82亿元,支出8.74亿元,本年结余3.0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1.49亿元。决算草案编制总体符合预算法及相关规定,基本反映了预算执行结果。但审计也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不够科学。一是部分项目未纳入预算。未及时收回统筹安排连续结转2年以上资金1802.66万元,涉及州残联等9个单位12个项目;上年结余政府性基金189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65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2012年以来,州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代表州人民政府参股湘西农商行、湖南高新创业、湘西厚驿等投资收益,未全额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二是部分支出预算低。州公安局等21部门年初采购预算1475.45万元,实际采购支出7294.52万元,超年初预算3.9倍,以预算调整或追加解决;少安排本级各部门住房公积金预算2424.61万元。三是部门年初预算到位率低,代编预算(即预留切块,下同)规模较大。州直230个部门年初预算18.47亿元,年初预算到位率为54.62%;2018年州本级代编预算规模较大,连续两年在代编预算中安排同一部门同一项目,涉及医保局公务员医疗补助等62个部门115个项目资金1.93亿元。
2.财政资金分配不够及时。一是2017年底上级提前下达指标8273.5万元,州财政于2018年2月后才陆续录入指标系统。二是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超过30日分配下达的有19.39亿元。三是2018年结转下年指标7352.5万元,至2019年6月尚未分配2674.23万元,占结转数的36.37%。
3.超范围安排州级财政资金。一是2018年预备费支出4994万元,属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支出很少。二是新农保已变更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仍连续给个别县安排新农保改革试点州级配套资金110万元。
4.部门预算执行率较低。一是2018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4.68亿元,实际支出3.83亿元,预算执行率为81.84%。州非税收入管理局等9部门执行率低于50%。二是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16.79亿元,实际支出10.1亿元,预算执行率为60.15%。在10月底前,州柑桔科研所等10部门项目支出执行率低于10%。三是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上年结转的部门指标7.3亿元,实际支出5.06亿元,执行率为69.32%。有州青少年宫等3部门执行率低于10%。
(二)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1.非税收入管理尚未到位。2018年末非税收入未及时解缴国库1.98亿元,其中一年以上非税待查收入4311.33万元。
2.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覆盖面较窄。2018年州财政局聘请中介机构对州本级专项资金中的20个项目进行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19亿元。虽然绩效评价的项目数和资金较上年有所增加,但项目数仅占总数154个的13%,资金额占总额5.39亿元的22%,覆盖面仍较窄。
3.审核把关不严导致部门发放补贴不规范。因执勤补贴、加班费、未休年假补贴等津补贴缺乏明确政策,导致发放依据不充分、发放差异较大、资金来源不合理等问题。经审计抽查,2018年政法系统部分单位未按实际执勤申请补贴,补贴发放存在“普惠制”。一是超实有在编在岗人数发放加班补贴,并向提前退休人员发放加班补贴;二是按文件最高标准平均发放加班补贴,没有划分级次档次;三是发放执勤补助天数过高,人均月执勤天数高达20.24天。
4.往来款清理不够及时。一是财政总预算暂付款余额2.31亿元,暂存款余额12.43亿元,其中10年以上1.47亿元。二是非税专户应收及暂付款余额408.55万元,应付款余额37.18万元,均超过5年。三是特设户2007年借给州国有投资公司400万元。
5.资金存放管理不够到位。一是工伤保险基金2018年末滚存结余1.24亿元,其中活期存款0.94亿元,占75.8%,增值效益欠佳。二是资金存放合同2015年到期后,州非税收入管理局未与银行续签约,且未制定相关细则。三是社保基金和特设户资金,未在开户银行定期存款分别为6000万元和13646.02万元。
二、州直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州卫计委、州水利局、州住建局、州科技局、州环保局、州商务局、州档案局、州法制办、民盟州委、州妇联、州公积金中心、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州疾控中心、州政务中心,共14个州直部门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各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年初预算编制未及时调整、欠规范。
1.年初预算未充分考虑上年结余结转情况,有的单位连续多年结存,有的结存资金额呈增长态势。有5家单位上年结存结转未纳入年初预算,2018年底仍有结存结转余额,如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将上年结存256.79万元纳入年初预算,当年预算未完全执行到位,至2018年末结存增长到500.05万元。
2.部分预算编制不够细化、不够合理,主要体现在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项目。一是多编公务接待费预算。5家单位多编公务接待费预算,如州水利局、州妇联公务接待费预算分别为80万元、33万元,实际支出分别为1.15万元、0.96万元,分别为预算的1.4%、2.9%。二是多编会议费预算或超预算列支。如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会议费预算15万元,实际无支出;3家单位会议费支出超预算,如州卫计委会议费超预算21.26万元。三是培训费超预算或无预算列支。6家单位培训费支出超预算,如州住建局超预算26.64万元;州档案局2018年存在无培训费预算支出现象。
3.部门预算安排县市支出项目。一是州卫计委,将县市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专项补助纳入部门预算713.77万元。二是州妇联,支付各县市妇女事业专项经费、扶贫车间培训费、双学双比培训费等资金39万元。
4.持续多年项目经费未列入预算。如州疾控中心未将上年财政投入州直学校结核病筛查经费133.15万元编入年初预算,当年仍以追加拨款形式解决。
(二)部分支出欠合规。
1.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界线不够清晰,相互调剂使用。州住建局等5家单位,在项目支出中列支个人医疗铺底金、慰问金等人员经费;州公积金中心在基本支出中列支贷款担保费和“公转商”贷款贴息等项目支出509.95万元。
2.州商务局2018年在“专项支出”中无预算列支办公费18.42万元。
(三)固定资产管理欠规范。
1.报废资产长期未核销。州卫计委、州法制办、州档案局已获批同意核销的旧办公电脑、空调等报废资产,未及时核销账务。
2.长期未办理权属登记或未进行固定资产核算。如民盟州委、州档案局综合办公楼分别于1998年、2002年竣工使用,至今未办理产权证;州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于2016年竣工并入住办公,州疾控中心有3台、民盟州委有1台业务公务用车等未入固定资产账核算。
3.资产账实不一致。如州卫计委机关有1223.74万元固定资产,由州妇保院等独立核算二级机构使用;2018年用机关结余资金47.6万元采购7台TQ-12离心涂片机,转给州疾控中心后,因不需用被再次转交给吉首市等州内7家人民医院使用,未办理资产划转手续。
(四)往来账款未及时清理结算。
1.州环保局、州住建局及其检测中心、州卫计委、州科技局、州档案局至2018年末,分别有647.75万元、629.17万元、538.01万元、8.45元、7.05万元往来账款未及时清理结算。州商务局及贸促中心,有2006年以前外贸粮油公司贷款贴息结余等往来款105.19万元,长期挂账未清理结算。
2.州政务中心存在报账员等个人长时间借支公款,未按时归还或未及时报账现象。
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部门和单位通过归还资金原渠道、调整账目、制定方案、出台和完善制度等方式,正在整改中。
三、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2018年二季度至2019年二季度,按照省审计厅安排,对泸溪、花垣、吉首、保靖稳增长、促改革等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实施跟踪审计。所审计县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稳步推进“放管服”等重大政策措施。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一是部分重点项目推进缓慢。如花垣县2016年度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区综合防治项目,合同投资1810.25万元,至2018年5月,工业园集中区重金属废水处理工程仅完成三通一平,中央资金1480万元未使用;农村环境整治项目,2017年12月收到中央资金1500万元,至2018年5月仍未拨付使用,项目尚未启动。二是入园投产企业未及时完善环保手续。至2019年4月底,保靖县工业园区有新增鸿阳光电科技公司、宝佳食品公司2家已投产企业,未完成环境评估。三是企业资金周转困难,部分贷款逾期风险显现。如泸溪县“助保贷”政策难以达到预期,部分企业反映申请贷款仍存在较大困难;吉首市葛四食品公司,2016年获得扶贫小额信贷“分贷统还”资金193万元,由于生产经营状况下滑,到期还款困难,已申请贷款展期,逾期风险显现。四是政府部门拖欠民营企业工程款,国有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如吉首市经开区、市公安局及交通管理大队,有4个项目拖欠1年以上的民营企业工程款共2251.12万元。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大部分已经整改到位,有的已制定出台有关制度今后加强管理,予以完善。
四、扶贫审计情况
对全州5县1市2018年度扶贫情况、7县东西部扶贫协作及省内对口援助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共涉及扶贫项目811个、资金21.17亿元,重点延伸、走访调查了33个乡镇及所属的56个村或社区1145 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县(市)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的决策部署和精准扶贫、东西部协作、省内对口援助政策,紧紧围绕“户脱贫、村出列、县摘帽”,认真落实 “三个一”“三个清零”和后续帮扶、攻固提升等要求,通过压实责任、精准施策、攻固成果等措施,目前我州已进入减贫人口最多、农村面貌变化最大、群众增收最快时期。但审计也发现以下主要问题:一是信息数据欠精准问题依然存在。国扶系统疑点信息数据,与去年相比有大幅减少,但欠精准问题依然存在。如古丈县2018年有35名重度残疾人未及时享受“两项补贴”。二是部分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欠规范。扶贫资金结存大的现象仍然存在;惠农补贴未及时发放到位;产业扶贫资金投向无自营收入的民营企业,企业分红实际就是进行简单的发钱发物;个别部门存在套取挪用扶贫培训费和采购发放培训人员服装,且实际数与报账数不一致。三是个别项目建设管理欠规范。部分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缓慢;个别工程被无资质人承包或层层转包;个别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限制性条款,致最高价中标后又未履行条约;个别项目虚假招投标。如:保靖县交通局将2017年已提前实施的17个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在2018年才进行邀请招投标。四是个别扶贫项目效果欠佳。如保靖县电商扶贫有14个网点反映不会使用电脑,尚未经营;泸溪县有45个村配备的硬件用于村务办公,村民浏览少。
针对上述问题,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多次以召开专题会、推进会、调度会等形式,强化“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要求,实行问题清单集中分类交办、限期整改、跟踪督查通报等措施,目前正按州委州政府要求,各县市各部门确保在8月底整改到位。
五、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物业专项维修基金审计情况
对全州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审计结果表明,各县市区分别出台了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为资金交存、管理和使用提供具体操作指引,为公共物业维修提供资金支持。审计发现如下问题:一是维修资金结存大,提取使用难。至2018年9月底,全州维修资金累计结存6.44亿元;2016年至2018年9月全州累计支出328万元,仅占结存总额的0.51%,泸溪、凤凰、古丈累计支出均在20万元以下,经开区无支出,与实际维修需求不匹配。二是未按规定交存维修资金。如花垣县伴碧江山、吉首市书香华天、湘德雅居等房地产项目欠交维修资金;古丈等4县按低于省规定标准交存维修资金;老旧小区未补交维修资金现象全州较为普遍。三是部分维修资金未纳入专户统一管理,且部分县区未核算到分幢账和分户账。如花垣等4县在房地产主管部门专账管理的同时,又在财政局另设专户管理;泸溪等5县未按规定,将维修资金核算到分幢账和分户账。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提出了加强维修资金交存、管理、和监督,及时纠正政策制度执行偏差等建议。相关单位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正在整改之中。
(二)住房公积金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持续落实“规范、安全、绩效”要求,修正业务轨迹,回归主业,规范运行,管控风险,2018年提前解除与长银公司担保合作协议,停止并逐步消化以前年度“公转商”贷款,清理并推动贷款“期房转现房”抵押,公积金缴存额、增值收益和资金安全性均有所提高,总体运行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以下问题及关注事项:一是公积金业务信息数据不完整、不规范。部分主贷人证件号码错误,房屋坐落位置不详或未明确到楼层房号;部分职工证件号码填写错误,身份证号重复等。二是长期被封存的公积金个人账户未清理到位。因单位撤销、破产、撤离或与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等原因,未缴存公积金1年后被封存。至2018年底,全州被封存个人账户有13905个、缴存余额9372万元未清理到位。在被封存个人账户中,有43户贷款余额524.97万元已出现逾期现象。三是至2019年4月底,期房预抵押超两年以上,有4606笔贷款余额9.09亿元未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抵押贷款风险增大,应予重点关注。四是未按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规定,2018年少计提风险准备金3575.5万元。
针对上述问题,州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在组织力量完善基础业务信息数据,清理消化被封存账户。
(三)州本级重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审计情况
对城乡建设资金、水污染防治与黑臭水体整治、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区域统筹、电子商务、科技等7个州本级重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情况进行了审计。7个州本级重大专项均出台了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门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了绩效评价,其评价结果反映6个为良好、1个为一般。但此次审计也发现以下主要问题:一是资金分配散小,引导作用不明显。如2018年安排城乡公厕建设资金133万元,计划在9个县市区新改建公厕200座,平均每座厕所补助仅0.66万元;在城乡建设专项资金700万元中,安排用于工匠培训、新改建公厕等项目263万元,占37.57%;而用于信息系统维护、城乡同建同治考核奖励、城市管理专项等事务管理支出437万元,占62.43%,专项引导作用不明显。二是建设资金结存大,项目进度较缓慢。至2018年底,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区域统筹等5个专项,各环节各单位结存资金2030.29万元,占预算3700万元的54.87%;至2019年5月,全州电子商务专项结存资金333.42万元,占预算500万元的66.68%;龙山县黑臭水体整治、永顺县垃圾处理发电项目还处于项目立项阶段;湘西地质公园博物馆科技设备布展项目尚未启动。
针对上述问题,相关主管部门正在优化项目计划方案,通过督促项目建设、加快工程结算等措施进行整改。
六、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对州电视台、州经信委、州残联、州农机局、州交警支队5家州直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均制定出台了单位内部财政财务制度,认真履行财务支出签批程序。审计发现如下问题:
(一)财务收支核算欠规范。一是未全面反映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如:州电视台未真实完整反映电视广告收支;州交警支队未及时收取资产租赁收入、承包经营权收入、特许经营权有偿使用收入等国有资产收益。二是部分支出无附件凭证。如州残联2015年至2018年有20个康复训练及采购辅助器具项目支出760.7万元,仅凭指标文件或州残联发文,直接将资金转账至民营康复机构等收款单位,无票据、合同、花名册等附件资料。三是未及时清理对账。如州经信委未建立资金拨款台账,也未与企业及时全面对账,致改革改困特设专户账与企业账数据不一致。
(二)资金资产管理欠规范。一是单位经济活动中存在大额现金交易现象,或将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到报账员个人账户,再由报账员现金支付相关费用。二是州经信委、州交警支队、州电视台3单位有往来账款未及时清理结算;州残联康复中心三通一平工程,于2012年与乾江建安公司办理工程结算,审定价款406.07万元至2018年仍长期挂往来,代扣施工方税款11.79万元,被报账员个人长期占用。三是州农机局对农机购置补贴监督管理欠到位,审核评定现代农机合作社不规范,下达不适用的农机购置任务。
(三)资金资产管理绩效欠佳。一是州残联滞留残疾人就业保障金819.29万元未及时安排使用。二是资产未及时办理产权登记。如州交警支队办公楼及驾考中心、州残联康复中心、州电视台演播传媒中心等项目,竣工使用后未及时办理产权登记。三是费用分担欠科学。州交警支队办公楼和住宅楼应分别承担中央空调等燃料费成本,未能合理计价核算分摊。四是项目进度缓慢,未及时验收。州经信委自2013年至2017年工发资金1443万元支持项目41个,至审计时,仍有33个项目尚未验收,涉及资金971万元。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提出了加强财务管理、依法履行经济管理职责,规范会计核算等建议。相关单位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绝大部分已整改到位。
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2018年6月至2019年6月,州审计局组织对59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结算审计,审计总金额35.14亿元,其中:已完成审计项目35个、金额4.49亿元,在审项目24个、金额30.65亿元;在已完成审计项目中,审减或节省投资额1.02亿元,综合审减率22.64%。有5个项目审减率超30%,最高审减率达37.09%。同时,完成对州社会福利院公共租赁住房等4个项目的概算专项核查工作,涉及总金额3.59亿元。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一是投资超概算且未经报批现象较多。如州法院审判法庭及地下车库土建工程,审定7275.99万元,超概算1286.05万元,超21.47%;吉大师院雷公井公租房项目,审定2379.75万元,超估算534.43万元等。二是勘察成果与实际不符、未根据规范及地质勘察建议设计、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如州医院公租房基础桩,州紫源公司桩位地质构成施工勘察报告与隐蔽验收记录中的石方量不符,影响造价30万元;湖南方圆设计公司未根据规范及地质勘察建议设计,致34根人工挖孔桩在施工中废桩,造成浪费50万元;州鑫诚监理公司对人工挖孔桩石方爆破工艺现场监督不严、签证事项不实,涉及金额60万元。三是设计变更理由不充分、较随意。如州法院审判法庭及地下车库工程,应建设单位要求,桩基础由人工挖孔桩变更为机械冲孔灌注桩,部分二次变更为人工挖孔桩;基础梁土石方由沟槽开挖变更为整体开挖,且增加砂石回填,造成投资浪费和建设成本大幅增加。四是合同审查不严或者合同条款内容约定不明确,不便实际操作执行,造成纠纷解决难度大。如州电视台演播传媒中心音频设备项目,合同总包报价484万元,工程量清单仅列“一楼音频设备、二楼会议厅音频设备”,未有具体清单明细,但结算资料中有416万元的增加清单明细,难以区分合同内外工程量。五是现场签证审核把关不严。审计结果表明,有审减造价的项目,必然存在现场签证不实的事实,普遍存在随意签字确认或“以审计结果为准”的签证;部分项目单位现场代表签证权限过大,有上百万、上千万的现场变更签证。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要求建设单位严格遵守建设标准和规范,强化现场管理,以审定造价据实结算,并责成相关部门加强对设计、勘察、监理单位监督管理,规范工程建设管理程序。
八、审计建议
(一)强化预算约束管理。一是加强对代表政府投资参股企业的投资收益管理,依法足额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时清理确认解缴各项非税收入,年初收入预算充分考虑上年结余结转情况。二是强化预算支出约束,细化预算支出项目,明确特岗加班费、执勤补助等工资福利政策的执行标准、范围、对象,压缩年初代编预算规模、压缩年中预算追加,科学编制政府采购、“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项目预算,进一步提高年初预算批复的到位率和准确性。三是清理规范财政性资金存储,严格规范定期存款在银行账户的开设、管理和使用,防范财政资金管理隐患。
(二)强化国有资产资源资金监督管理。一是全面清理州直各部门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及时办理产权登记,依法依程序处置报废资产,完整、准确记录核算资产资源账务。二是及时依法全面清收国有资产资源经营收益,真实准确反映部门年度预算收入,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管理水平。三是及时清理结算往来账款,进一步提高单位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四是加大对专项资金跟踪检查力度,深化项目资金绩效评价,不断扩大绩效评价复核覆盖面。
(三)切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措施落实落地。一是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实落地。深入推进“放管服”全方位改革,促进项目建设进度,提高专项资金报账率。二是部门职能职责落实落地。深入推进机构改革,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范建设环境。三是审计整改落实落地。认真落实州人大常委会对审计工作报告提出的审议意见,强化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第一整改责任人责任,及时全面彻底地进行整改,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省审计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州人大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加快建设美丽开放幸福新湘西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