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司法厅解读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实施标准(2019-2022年)》《湖南省公共法律服务发展指标(2019-2022年)》的通知》
湖南省司法厅解读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实施标准(2019-2022年)》《湖南省公共法律服务发展指标(2019-2022年)》的通知》
一、制定《通知》的必要性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对于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三次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2019年6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夯实依法治国群众基础。”
省委、省政府历来关心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2016年,省“两办”出台《关于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出要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打造平安湖南、法治湖南建设“升级版”奠定重要基础。三年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司法部、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实践探索,务实创新进取,全面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初步形成以实体、网络、热线等三大平台为载体,由专业法律服务机构组成、社会力量参与、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但是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相比,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仍有较大差距,工作中的新困难、新问题亟待解决。因此,有必要根据《意见》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明确我省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实施标准和公共法律服务发展指标,加速推动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事业健康发展。
二、关于《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分为正文和附件两个部分。
正文从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标准实施、强化队伍建设、建好服务平台、落实经费保障、注重科技支撑、突出督查指导等七个方面,对推进《湖南省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实施标准(2019-2022年)》(以下简称《实施标准》)和《湖南省公共法律服务发展指标(2019-2022年)》(以下简称《发展指标》)的贯彻实施提出了明确要求。
《实施标准》是根据《意见》附件1“国家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指导标准(2019-2022年)”的内容,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的实施标准,包括法治宣传教育服务、法律咨询服务、法律查询服务、法律便利服务、法律援助服务、人民调解服务、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等七项服务项目及服务平台建设、法治宣传阵地建设等两项服务网络项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践性。
《发展指标》是根据《意见》附件2“国家公共法律服务发展指标(2019-2022年)”的内容,结合湖南实际,经科学测算后制定,涵盖法治宣传教育服务、律师法律服务、公证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服务等11类服务内容以及服务平台建设的发展指标,具有较强的前瞻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三、关于《通知》的亮点内容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通知》明确要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省、市、县三级要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相关部门参与,定期研究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协作配合的工作格局。
二是落实经费保障。《通知》明确要将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有关必要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将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三是强化督查指导。《通知》明确要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展、成效及保障情况纳入省政府重点工作督查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有关检查和考核评估结果作为本地区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参考。同时引入社会第三方开展公众满意度测评,对公众满意度较差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总结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