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15 2023年1月消费提示
春节期间,各种促销打折优惠活动让人眼花缭乱。诚然,在商家推出的促销活动中,有些是正常的促销,但也有一些居心不良的商家利用这个时期欺骗消费者甚至实施诈骗。为了防止消费者上当受骗,12315投诉举报中心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消费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消费提示一:参加活动要慎重。年末岁首,商家举办各种名目的年终答谢会,邀请你去参加免费的座谈,讲座,然后还有礼品赠送或者邀请你参加免费的旅游等等,这些免费有可能会让你付出更多的代价,尤其是老年人一定要慎重参加这类的活动。
消费提示二:购买打折商品勿冲动。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要选择证照齐全、有经营资格、信誉良好的商家,不要贪图便宜,在无合法经营手续或流动摊点上消费。同时要理智参与“打折、购物返券、赠送、抽奖、甩卖、积分返利”等宣传方式的促销活动,不要一味追求价格折扣,避免受到促销误导,冲动购物,做出超出消费能力和实际消费需要的购买行为。同时也要警惕商家运用打折方式,变相弱化或免除消费者应该享有的权利。比如“打折商品不退不换”、“打折商品不实行三包”等,对于一些标明“处理品”的商品更要谨慎购买。
消费提示三:网购商品要注意防范交易风险。在网购时,尽量选择具有正规运营资质、信用评价高的网站和商家购买,下单时,尽量选择支付第三方担保支付或货到付款的商家,不要轻易直接转账给商家,防范交易风险。同时在春节期间网络购物选择无理由退货的消费者,应当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向网络商品销售者发出退货通知。七日期间自消费者签收商品的次日开始起算。并特别注意四大类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一是消费者定制的商品;二是鲜活易腐的商品; 三是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是交付的报纸、期刊。此外,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等也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
最后要提醒的是,消费者在消费时,要记得索要正规票据,如发票、收据、消费明细等相关凭证。如发生消费纠纷,可先与买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