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执法案件(三季度第二批)
2022年三季度,全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开展特种设备领域安全监管执法,按照“强执法防事故”行动要求,深入开展各类特种设备专项整治,查办了一批特种设备违法案件,有效防范、遏制了特种设备违法行为。现公布三季度第二批执法案件。
一、吉首市久卓物业公司使用超期未经检验电梯案
2022年8月28日,吉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中,发现吉首市水云天小区在用的2台电梯定期检验超期,且无法提供定期检验等相关资料。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8月28日,吉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小区电梯管理方首市久卓物业公司予以立案调查,目前正在办理中。
二、吉首市矮寨奇观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使用未经监督检验电梯案
2022年9月17日,吉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中,发现吉首市矮寨奇观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用的1台送餐电梯未经监督检验投入使用,且无法提供电梯检验相关资料。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9月17日,吉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予以立案调查,目前正在办理中。
三、吉首康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维保案
2022年9月27日,吉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吉首市边城国际大酒店检查时,发现该酒店的4台客用电梯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超过15天未到现场进行维护保养,该酒店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系吉首源钱康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9月27日吉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予以立案调查,目前正在办理中。
四、联通吉首分公司未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案
2022年9月30日,吉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湘西州联通吉首分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在之前检查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要求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并培训取证上岗后,超过整改期限仍未进行整改,9月30日吉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予以立案调查,目前正在办理中。
五、永顺县龙泉大酒店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作业案
2022年9月3日,永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执法人员对全县在用特种设备进行日常安全巡查时,发现当事人聘用的管理人员无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证件,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后,当事人逾期无正当理由并未改正到位。永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进行了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六、南通升贤电梯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未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电梯进行维保案
2022年7月22日,花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湖南省烟草公司花垣县公司在用电梯安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电梯是由南通升贤电梯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进行维护保养,存在维护保养电梯的基本情况和技术参数、电梯品种、产品编号、使用单位基本情况、使用单位内编号、维保单位基本情况未填写、维护保养记录中没有2022年3月20日至2022年5月4日的维护保养记录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监察指令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花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对该公司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七、花垣县人民医院涉嫌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空气加压医用氧舱案
2022年9月7日,花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花垣县人民医院的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经现场检查存在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压力容器、未对上述压力容器建立安全技术档案、未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等问题,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后,当事人已对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需改正的隐患问题进行改正。当事人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空气加压医用氧舱的违法行为,花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对该公司拟作出停止使用空气加压医用氧舱1天、罚款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八、南通升贤电梯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为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案
2022年6月27日,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保靖县锦绣名城小区一期10台电梯维保记录存在造假,维保记录日期存在填写错位,季度维保均未填写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下达特种设备监察意见指令书。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维保公司予以立案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法》第八十八条之规定,对当事人处以13000元罚款。
九、保靖县葫芦镇中心卫生院未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电梯)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案
2022年7月22日,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保靖县葫芦镇中心卫生院开展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电梯)在合同到期后,并未与维保单位进行续约维保,并且在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特种设备档案建立不齐全。执法人员现场下达特种设备监察意见指令书,要求限期整改完成。8月9日,复查时,该单位并未在规定时间内全部整改到位,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对该单位予以立案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之规定,对当事人处以12000元罚款。
十、河南新乡市鸿乐游乐设备有限公司无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和安装许可证安装大型游乐设施案
2021年2月15日,根据相关信息得知保靖县清水坪镇沙岛沟某合作社在建一台“丛林轨道滑车”疑似特种设备规定的大型游乐设施。当日,保靖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进行现场突击检查,发现设备处于运行实验阶段,现场查看,初步判定该设备为特种设备,因设备所有人无法提供技术档案,且纸质文件只有购买合同,执法人员当场下达特种设备监察意见指令书,要求立即停止使用。为准确定性设备属性,经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该设备属于大型游乐设施,属于特种设备监管范围,该安装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法》第十八条之规定。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单位予以立案调查。
4月14日,省特设局率省稽查局、省特检院现场勘查,当即决定案件由省稽查局办理。省局办案人员赴该公司注册地进行检查,未发现该公司相关特种设备的生产设备和场地,且该公司负责人一直采取拒不配合的态度,省局将此案移送给省公安厅治安总队。2021年7月21日,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将该案交办于保靖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县治安大队当日对该案进行了立案,将于2022年10月20日前向保靖县人民检察院起诉。
十一、凤凰县红鸿主题酒店未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案
2022年7月18日,凤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凤凰县红鸿主题酒店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酒店有1台在用特种设备,但未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凤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2022年7月26日凤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该酒店涉嫌使用特种设备的未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予以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审查中。
十二、凤凰县琦林丰人文酒店未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案
2022年8月26日,凤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凤凰县琦林丰人文酒店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酒店有1台在用特种设备,但未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凤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2022年9月5日凤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该酒店涉嫌使用特种设备的未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予以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审查中。
十三、凤凰诚鑫愚匠雕刻有限公司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从事特种设备人员作业案
2022年9月13日,凤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凤凰诚鑫愚匠雕刻有限公司的作业特种设备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凤凰诚鑫愚匠雕刻有限公司在用的特种设备(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质从事特种设备(起重机械)作业。凤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2022年9月26日凤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该公司涉嫌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从事特种设备人员作业予以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审查中。
十四、古丈县连旺石业有限公司使用的特种设备未按国家规定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案
2022年7月5日,古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古丈县连旺石业有限公司使用的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安全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提供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有效证件,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该公司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古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停产停业整顿一个月;并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十五、泸溪县水电公司小坡流电站未制定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案
2022年9月2日,泸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泸溪县水电公司小坡流电站未制定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案,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未制定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案件办理中。
十六、泸溪县七彩生态旅游有限公司未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案
2022年9月23日,泸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泸溪县七彩生态旅游有限公司未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案,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当事人未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案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案件办理中。
十七、泸溪县浦市镇中心卫生院未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案
2022年9月23日,泸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泸溪县浦市镇中心卫生院未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案,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当事人未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案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案件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