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2023年“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湘粮产〔2023〕11号
各市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局,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现将《2023年“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市州必须按照《申报指南》规定的申报数量推荐项目,凡超过规定数量的项目不纳入评审。
2、2020年至项目申报期内出现严重违反国家粮油购销政策、违法违纪、失信行为、严重质量及安全事故的企业,不得申报。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资格。
3、申报材料要真实、简明、客观,市州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财政部门要对企业申报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申报单位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并在申报材料中做出承诺。
4、为节约行政成本,所有申报材料只提交电子版,所有项目申报材料必须整合至一个PDF电子文档,电子文档中所涉及的文件需加盖公章的,公章应为红色,并请于2023年2月28日前通过湖南省智能粮食管理系统报送。
联系人: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刘 勇 电话:0731-84813219
省财政厅:曾 杰 电话:0731-85165155
附件:
1、2023年“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项目申报指南
2、2023年“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项目申报汇总表
3、2023年“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申报材料参考格式
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湖南省财政厅
2023年1月30日